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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妇女四天离婚再婚,神速呀。
作者:张德华 律师  时间:2011年12月15日
浙江温州平阳一对夫妇结婚将近20年说离就离了,离婚证领了才三天马上又跑去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复婚,热乎劲儿才过了一天又离婚收场。近日,在平阳法院审结的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中,两被告的婚史记录让人大跌眼镜。

  原告韩某诉称,2010年9月、10月间,被告王某向原告韩某借款两笔合计30万元,但此后一直没有还款。

  2011年11月30日,平阳法院受理了原告韩某诉被告王某和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韩某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借款人王某与宋某系夫妻关系为由要求查封登记在宋某名下的一间房屋,并提供了相应担保,法院依法查封了宋某名下的房产。

  经法院审查,被告王某与宋某于1992年登记结婚,于2011年11月25日离婚,同年11月28日复婚,11月29日再度离婚。基于王某借款时间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两被告频繁地变更婚姻关系,在婚姻这座围城里进进出出,不排除有转移财产的可能性。